北票市水務局關于公布中、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2-03-17 信息來源:北票市水務局     游覽: 次
北水建發〔2022〕5號
各相關鄉鎮政府:
按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和《遼寧省水利廳關于報送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的通知》(遼水建管函〔2022〕3號)的文件要求,根據各單位落實和報送情況,現將2022年度全市中、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并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相關鄉鎮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大壩安全責任人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原責任人工作變動的,繼任領導即為相關責任人,請各相關單位請及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責任人變動情況。
二、各相關鄉鎮政府請嚴格按照《遼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印發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職責的通知》(遼汛發〔2016〕15號)要求,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重點落實水庫大壩安全度汛責任,確保度汛安全。
三、各相關鄉鎮政府請會同水庫主管部門加強對本轄區內水庫大壩安全的監管,切實保障水庫大壩安全,確保水庫安全運行和綜合效益充分發揮。
聯系人:趙明 聯系電話:5811152
2022年3月3日